摘要: ??近日,北京某高校的一名研究生张同学被自己曾经报名的考研机构起诉,原因是张同学和另一名网名马同学在知乎上评论文科考研网“文考虎视眈眈在微信上拉架,谁敢实名谁必定被网暴...
??近日,北京某高校的一名研究生张同学被自己曾经报名的考研机构起诉,原因是张同学和另一名网名马同学在知乎上评论文科考研网“文考虎视眈眈在微信上拉架,谁敢实名谁必定被网暴”。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同学言论之中的“虎视眈眈”、“网暴”等字眼涉及到了侮辱或者是诽谤原告,构成了名誉侵权。随即判决被告张同学和马同学在知乎网的显著位置持续登载致歉声明2
4小时,并向文考网赔偿经济损失千元。
目前,三方当事人都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分别提出了上诉。
根据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规定,名誉侵权指的是文学作品、通告文字、行为语言或其他形式对当事人产生了名誉上的消极影响所构成的一种违背人权的行为。名誉侵权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名誉侵权主要有四种承担责任的方式。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这些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如果张同学和马同学在文章中所述为客观事实、真实评价,是否会被认定为侵权?
法律规定,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侮辱他人人格内容的,不应认定为名誉侵权;文章反映的问题虽基本属实,但有侮辱他人人格内容的,应认定为名誉侵权;文章的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受损的,应认定为名誉侵权。
如果张同学和马同学恶意诽谤,捏造事实污蔑该考研机构,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从民事责任能力来讲,两名学生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这些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从刑事责任来讲,我国刑法规定,侮辱罪、诽谤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两名同学所述事实为真,但言语恶劣的,可能会构成侮辱罪,如果所述事实为编造,那么就会构成诽谤罪,承担刑事责任。两种刑事责任的前提是该机构主动向司法机关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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